|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保险产品

产品简称 | 国寿鑫丰新两全保险(A款) | ||
---|---|---|---|
保险期限 | 5年 |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寿 | 产品分类 | 两全保险 |
投保年龄 | 最小 18 岁最大 70 岁 | 缴费期限 | 一次性 |
保险责任 | 满期给付、身故保障和意外身故保障。该产品满期给付和身故保障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倍,意外身故保障则为基本保险金额的三倍。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
产品说明 | “鑫丰新A”产品各年末的现金价值较“鑫丰”均有所提高,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于流动性和收益性的需求。最大特点就是集“高固定收益、高现金价值、高保险保障”于一体。 | ||
保险示例 | —— | ||
预约电话 | 4008807978 |